空氣中存在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才一能形成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因此必須首先查找場所中是否存在可燃性物質。一般來說,對于含有可燃性物質的儲存設備、加工設備或輸送管道,需要分析容器或管道中的可燃性物質是否能逸出泄漏到周圍,境中形成爆炸性危險環(huán)境,或者空氣能夠進入容器內與可燃性氣體混合在容器內部形成爆炸性危險環(huán)境。
每一臺設備(例如儲罐、管道、泵、壓縮機等),如果內部含有可燃性物料,就應視為潛在的釋放源。如果該類設備中的可燃性物料不可能逸出或泄露到環(huán)境中,則可以不視為釋放源。例如無接縫的管道穿過某一空間,則可不視為釋放源。全部熔焊焊接的金屬管道也可以不視為釋放源。
如果已經確定設備向環(huán)境釋放可燃性物物質,則應該確定釋放頻率和持續(xù)時間,根據釋放頻率和持續(xù)時間,將釋放源進一步分級:
一、連續(xù)級釋放,下列情況可視為連續(xù)級釋放:
固定頂的油罐上部空間和排氣口,敞開的可燃性液體容器的液面附近處。
二、1級釋放
正常運行時,預計會向空間釋放可燃性物質的泵、壓縮機或閥門的密封處,含有可燃性液體的的容器上的排水口處:正常工作時,預計可燃性物質可能釋放到空間的取樣點;正常工作中,預計會釋放可燃性物質的泄壓閥、排氣孔或其他開孔。
三、2級釋放
正常運行時,不可能泄露的壓縮機或閥門的密封處,正常運行時,不可能泄露的法蘭、連接件和管道接頭,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向空氣釋放的可燃性物質取樣點等。
對于與爆炸危險環(huán)境相鄰并且具有間隔墻的空間,如果間隔墻上有孔,則通孔應視為釋放源。
更多防爆行業(yè)資訊,敬請關注防爆云平臺(www.m8441.cn)云服務——行業(yè)資訊欄目!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投訴電話:0377-62377728 舉報郵箱:fbypt@ex12580.com